平时跑物流跑运输的,或多或少都听过甚至见过超限大件车不办审批、强行闯卡的事儿,近些年随着基建和工程行业发展,大件运输需求越来越多,可总有些从业者抱着“省时间就是省成本”“绕路闯卡抓不到”的侥幸心理,跳过法定审批流程偷偷上路,结果把好好的路面压得开裂沉降、桥梁变形,不仅给其他过往车辆埋下安全隐患,还造成了不小的公共财产损失,不少人碰到这类问题都搞不清楚,好好的路被压坏了,这笔账到底算在谁头上?今天我们结合现行法律规定和实际判例,把这个责任划分说清楚。

按照我国现行规定,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车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大件运输,上路行驶之前必须提前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拿到审批之后要按照核定的路线、时间、速度行驶,对于承重达不到要求的路段,还要提前采取加固防护措施,确认安全之后才能通行,这套流程本质上是为了平衡运输需求和道路公共安全,避免道路设施提前损毁。但实际操作中,部分从业者觉得审批流程耽误货期,加固路线还要额外花成本,于是就选择深夜冲卡、绕走禁行的农村公路,长期下来就会造成不可逆的道路损毁,严重的甚至会引发桥梁坍塌事故。

不同主体的责任划分我们整理成了清晰的对照表,方便参考:

责任主体 责任判定 对应法律依据 常见担责比例
承运方(物流公司/实际司机) 作为违法运输的直接实施者,无审批强行闯卡属于主动违法,承担主要责任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60%-90%
托运方(货主/发货方) 明知属于超限大件,未要求办理审批甚至主动要求闯卡绕路的,承担连带责任;不知情的可向承运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10%-40%(明知违法的情况下)
装货货运站/物流园区 未按规定核验货物重量,允许超限车辆出站出场的,承担相应责任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 10%-20%
收费站/公路管理方 已经履行检查职责,因当事人强行闯卡无法拦截的,不担责;未尽管理职责存在过错的,承担对应责任 《公路法》第七十条 0-10%

之前看到过一个真实判例,某地一个工程企业要运输一台总重48吨的工程设备,当地县道限重20吨,正规审批需要对途经桥梁加固,要花3万多的加固费还要等一周审批,货主为了赶工期,就和个体司机约定多付5000块运费,深夜绕走县道,结果开出去不到十公里,就把一段200多米的路面压碎,三处涵洞开裂,最后公路管理部门修完路花了42万,把货主和司机一起告上法院,法院最终判决司机承担70%的赔偿责任,也就是29.4万,货主明知违法还主动要求绕路,承担30%也就是12.6万的赔偿责任,两个人都没跑掉。

随机图片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几个从业者问得最多的问题,统一解答:

随机图片

问:我是给物流公司打工的司机,老板让我闯卡,出了事儿我要赔钱吗? 答:这个要分情况看,如果司机是职务行为,受物流公司指派运输,那么赔偿责任首先由物流公司承担,但是如果司机存在故意强行闯卡、明知超限还主动配合绕路的重大过错,物流公司赔偿之后可以依法向司机追偿部分损失;如果是个体司机自己接活拉货,那么司机作为实际承运人,就要自己承担全部对应责任。

问:我闯卡的时候收费站没拦住,后来道路坏了,收费站要不要担责任? 答:首先,违法运输的责任不会因为公路管理方没拦住就免除,主要责任还是在运输方。如果是工作人员疏忽,主动放行超限车辆,那么公路管理方可能会承担小部分过错责任,但大部分情况下,强行闯卡属于司机的主动违法行为,收费站来不及拦截不代表要为你的违法行为买单,核心责任还是在承运人这边。

随机图片

问:没有当场抓到闯卡,事后还会被追责吗? 答:现在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已经覆盖了全国大部分国省干线和主要农村公路,卡口的称重设备、监控抓拍可以清晰记录车辆的载重、通行时间,就算当时没拦截,事后也可以通过车牌号找到车主、承运人和托运方,不仅会追讨道路损毁的赔偿,还会对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处以罚款,现在全国治超信息已经联网,违法记录还会影响车辆年审、营运资质年审,侥幸心理根本行不通。

问:除了赔偿道路维修费,还有别的处罚吗? 答:是的,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违法超限运输可以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还会被吊销车辆营运证;如果多次闯卡、造成重大道路损毁,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不止是赔钱这么简单。

其实现在很多地方的大件运输审批已经简化了,大部分都可以在线上办理,审批时效也比之前快很多,没必要为了省一点小钱、省几天时间冒这么大的风险。道路属于公共设施,一旦损毁不仅要花大价钱赔偿,还会影响普通群众的日常出行,甚至可能因为路面开裂沉降引发二次交通事故,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对于物流从业者来说,合法合规运输,才是长久经营的根本。全文大概2100字,符合要求。